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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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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,树立文明城市形象,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必须的,也是必要的,全社会都必须坚决支持。但是在整治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: 第一,对违反交通规则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的必须整治:如闯红灯、酒驾的,走反的,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,没有这些现象的就应该放行;
第二,要考虑少数人的利益:像残疾人的车,是经过相关部门认可的,贴有标记经过查实的,在不违反规章的情况下应该放行;
第三,生活在主城区居民出行的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,只要不违章就不应该拦(有的做生意的、有的上下班的、有的购物的、有的办事的);
第四,对所有所谓“不符合新国标”的电动自行车三四轮车,要按照江苏省《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》,给予五年的过渡期,要考虑到老百姓的根本利益!
综上所述,发帖的关键是第一条,根本出发点是要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,要真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为金湖老百姓服务。相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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